靈芝的市場定位與展望

現代的西方藥物雖能抑制部分疾病惡化,
卻對慢性文明病束手無策,在強調營養均衡的今天,
預防疾病的健康食品成了大家的最愛。

文/許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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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芝與中華文化和中國歷史的淵源流長,自古以來一直被視為是滋補強壯、扶正固本的珍貴藥材。近代雖然已能由人工栽培大量生產,但由於中西醫學對於藥物認定的標準不同,使得在中國大陸地區普遍使用的靈芝製劑,如:肌生注射液、靈芝舒心片、肝必復片等產品,無法被承襲美國藥物管理程序的藥政單位所接受。

因此台灣地區並無以藥品型式公開販售的靈芝製劑。由於中國大陸以外的許多國家地區仍無法以藥品予以規範,故自1970年代開始靈芝被列入所謂「健康食品」的產品中,以食品型式出現。

 

健康食品風氣大開

靈芝產品由於具備多種特殊的生理活性,一直是健康食品中的佼佼者。在開發國家中由於糧食充足、醫藥發達、公共衛生觀念普及等因素,使其國民的平均壽命逐年增加,中老年人口佔社會結構中相當重要的比例。但因工業化與西方生活方式,使得自中年開始罹患癌症、心臟病、高血壓、腦中風、肝硬化、糖尿病、肥胖症等現代病人口激增。

雖然現代的西方醫藥能抑制部分疾病的惡化,但對慢性的文明疾病卻又缺乏有效的預防和治療之道。因此現代的新醫學觀念是以均衡營養的天然飲食,作為預防現代文明疾病的唯一途徑,健康食品正因符合此項需求,因此風行於各先進國家中。

在日常食品中,除了具備細胞生長、器官代謝等維持生命的初級機能和滿足口慾的次級機能外,對於促進健康訴求的第三級機能亦已逐漸受到重視。

日本厚生省在1991年7月正式公告修改「營養改善法」部分條文,其中將有人體調節機能作用的「機能性食品」正式納入營養改善法的管理範圍,並將其定名為「特定保健用食品」。

各種具有第三級機能的特定保健用食品,可依其產品對人體機能之調節作用,從醫學、藥理學、營養學及生化學上有科學根據可以證明其適合於保健之用途者,在符合審查程序後,標示於商品包裝及說明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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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特定保健用食品標示 

 

功能符合第三級機能

目前特定保健用食品對人體調節的機能主要包括:(1)調節體能,(2)改善防禦功能,(3)預防疾病,(4)回復疾病,(5)抗衰老等生理作用。而就靈芝的藥理研究成果與臨床應用之實證,比較於目前公告的特定保健食品對人體調節機能,如表(廿三)所示。

 

表(廿三)特定保健用食品的生理機能與靈芝藥理作用之比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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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靈芝的生理活性功能幾乎已經涵蓋所謂「特定保健用食品」的全部調節機能,而符合食品第三級機能的要求。此外靈芝的萃取成分亦已廣泛被添加於(1)清涼飲料,(2)機能性口服液,(3)洗髮精,(4)生髮水,(5)化妝品等產品中,行銷於世界各地。

研究開發利用靈芝已在各國蔚為風潮,顯示靈芝即將成為世界性產品。在台灣,目前有關靈芝製品的規範尚未完善,著者期盼有關單位能早日規劃適用的法規來管理目前紛亂的靈芝市場。當業者有法規得以正常發展而消費者權益受到保障時,台灣的靈芝事業才能健全發展,利用靈芝造福大眾將指日可待。

 

◎本文出處:1993年版《靈芝概論》p.70~73,《2010靈芝概論》p.72~75